标题:任昉-的简介和资料-历史人物,南北朝,任昉 内容: 任昉(南朝文学家、地理学家、藏书家) 中文名: 任昉 别名: 未知 国籍: 南朝 人物简介: 任昉(460-508年),字彦升,小字阿堆,乐安郡博昌(今山东省寿光市)人。 南朝著名文学家,地理学家,藏书家,“竟陵八友”之一。 幼而聪敏,早称神悟。 初为奉朝请,举兖州秀才,拜太学博士。 永明初,卫将军王俭引为丹阳主簿。 梁武帝践阼,历黄门侍郎、吏部郎中,除御史中丞,转秘书监,出为义兴太守。 为政清省,吏民便之。 梁武帝天监七年(408年),卒于官,年四十九岁。 追赠太常,谥号为敬。 任昉-的简介和资料-历史人物,南北朝,任昉资料 本名任昉 字号字彦升 所处时代南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乐安郡博昌 出生时间460年 去世时间508年 主要作品《任彦升集》《地记》 主要成就著名文学家、地理学家、藏书家 个人履历任昉(fǎng)(460年mdash;508年),字彦升,小字阿堆,乐安博昌(今山东寿光,一说山东广饶)人。 南朝梁文学家。 生于宋孝武帝大明四年,卒于梁武帝天监七年,年四十九岁。 汉初御史大夫任敖之后也。 父遥,南朝齐中散大夫。 昉未生时,其母尝昼寝,梦有彩旗盖四角悬铃,自天而坠,其一铃落入裴怀中,心悸动,既而有娠,生昉。 自幼ldquo;聪明神悟rdquo;,四岁能诵诗,八岁能文,ldquo;雅善属文,尤长载笔,声闻藉甚。 rdquo;叔父任晷夸他ldquo;吾家千里驹也。 rdquo;南朝宋时,举兖州秀才,拜太常博士。 入齐为王俭所重,任丹阳尹刘秉的主簿(办公室主任)、竟陵王记室参军,官至中书侍郎、司徒右长史。 南朝梁时历任义兴(今江苏宜兴县)、新安(今浙江淳安县)太守。 一生仕宋、齐、梁三代,为官清廉,仁爱恤民,离开义兴时,ldquo;舟中惟有绢七匹,米五石而已rdquo;。 天监七年(508年)卒于官舍,家中仅有桃花米20石。 梁武帝萧衍ldquo;悲不自胜rdquo;,ldquo;即日举哀,哭之甚恸rdquo;。 任昉从小孝友纯至,幼而好学,容貌甚伟。 被族中长辈、交好贵族所称道,16岁,任丹阳尹刘秉主簿,旋即转任奉朝请,举南兖州秀才第一,除征北行参军,结识江淹。 17岁,拜太学博士,19岁,为王俭所赏,入王俭幕府。 25岁,辟卫将军丹阳尹王俭主簿。 26岁,辟司徒竟陵王记室参军,迁司徒刑狱参军事,入为尚书殿中郎,与宗夬同接魏使,以父忧去职。 除父忧服,复遭母忧。 31岁,除文惠太子步兵校尉,管东宫书记。 为仪曹郎。 32岁,除司徒竟陵王记室参军。 39岁,除齐明帝朝中书侍郎,除仪曹郎,与刘沨共掌秘阁四部。 41岁,除齐废帝东昏侯中书郎。 42岁为骠骑大将军晋安王宝义司徒右长史,除萧衍骠骑记室,与沈约同掌霸府文笔。 43岁,梁台建,禅让文诰,多昉所具;除大司马记室参军,拜黄门侍郎,迁吏部郎中,掌著作郎。 44岁,除御史中丞,出为义兴太守。 45岁,重除吏部郎,参掌大选,居职不称,除御史中丞,秘书监。 47岁,除御史中丞,寻转御史中丞,秘书监,领前军将军。 48岁至49岁,出为宁朔将军、新安太守。 任昉写文章时擅长表、奏、书、启等文体,文格壮丽,ldquo;起草即成,不加点窜rdquo;,而同期的沈约以诗著称,时人称ldquo;任笔沈诗rdquo;。 沈约称任昉ldquo;心为学府,辞同锦肆rdquo;。 王融ldquo;自谓无对当时rdquo;,可是一见任昉之作,似ldquo;恍然若失rdquo;。 王俭见其笔札,ldquo;必三复殷勤,以为当时无辈,曰:lsquo;自傅季友以来,始复见于任子。 若孔门是用,其入室升堂。 rsquo;rdquo;又与沈约、王僧儒同为三大藏书家。 ldquo;竟陵八友rdquo;之一(竟陵八友:任昉、王融、谢朓、沈约、陆倕、范云、萧琛、萧衍)。 作《奏弹范镇》文,他反对范缜的ldquo;神灭论rdquo;。 著有《述异记》2卷、《杂传》247卷、《地理书钞》9卷,《地记》252卷、《文集》23卷、《文章缘起》1卷等。 《地记》、《杂传》等近500卷,均佚。 今传明人辑《任彦升集》。 另,《文章缘起》一书,旧题任昉撰。 任昉对父母及其孝顺,每次伺候得病的父母,睡觉从不脱衣服(时刻准备起来),说话时眼泪一起流下来,汤药、饮食一定要先亲自品尝(试探热冷)。 被推荐为兖州秀才,任命为太学博士,因为文才被世人了解。 永明(南北朝齐武帝年号)初期,卫将军王俭担任丹阳尹,聘请任昉为主簿(官职名)。 王俭每次见到任昉的文章,必定多次夸奖,认为当时没有比得上的。 后来任昉因为父亲去世辞官,痛哭以至于眼中流血,如此三年,拄着拐杖才能起来,任昉一向身体强壮,腰带很长,守孝完毕后让人都认不出来了。 任昉奉养叔父、叔母和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,侍奉哥哥嫂嫂非常恭敬小心。 亲戚贫困,他一直供养接济他们。 所得的薪水,四处馈赠,都分散给了亲属、亲戚,当天就用光了。 生性通达洒脱,不讲究着装打扮,喜怒从不在脸上表现出来,车马服饰也不鲜明出众。 后来,任昉调出京度担任宜兴太守。 当地的人生孩子却不抚养,任昉严厉申明法律,生子不养和杀人同罪。 对待怀孕的人,提供钱财用度,受到接济的人家有好几千。 在任上所得的公田、俸禄共八百多石,任昉分成五份分给下级,剩下的全部资助别人,儿女、妻妾只吃麦子而已。 后又调任为新安太守,在任上不修边幅,普通人一样拄着拐杖,在乡间、城里徒步行走。 见到有人纠纷、打官司的,就地裁决处理。 他做官清廉节俭,下级官吏在他面前都很随便。 在任上去世,遗产只有桃花米二十石,家人没有能力办丧事。 他遗言说不许家人拿新安郡的一件东西回京城。 任昉家里不置产业,以至于没有宅屋府第。 当时有人嘲笑他经常借贷,借贷来的钱也都分散给亲戚朋友。 东海人王僧孺曾经评论他,认为ldquo;任昉以别人快乐为乐,以别人忧愁而忧,不带家产上任,赢得百姓敬仰回来,不顾贫穷,抛去吝啬的性格,他的行为可以激励当地风俗,他的气节可以教化人伦关系,能让贪婪的人不贪图钱财,让怯懦的人有自立的勇气rdquo;。 任昉被推崇,达到了这种地步。 仕途经历任昉幼年时刻苦好学,才华横溢,知名乡里。 他16岁那年,就被刘宋丹阳尹刘秉聘请为府中主簿,后被朝廷征召,任太常博士、征北行参军。 齐武帝永明初年,官拜尚书殿中郎、太子步兵校尉等,主管东宫书记。 齐武帝死,王融ldquo;戎服灾身rdquo;谋拥立萧子良为帝,而萧鸾则矫诏拥萧昭业夺取了帝位。 萧子良因遭禁锢,王融赐死。 任昉作为萧子良的文友对于这次宫廷政变,借父丧写《上萧太傅固辞夺礼启》,明确表示不与萧鸾取合作的态度。 可是萧鸾待任畴服丧期满,又强行征辟任昉为东宫书记,欲借任昉为他的篡弑活动服务。 然而任昉在《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表》中,却议萧鸾直接承担萧昭业ldquo;获罪宣法rdquo;的责任,并且着重申述齐武帝临终的重托,实是表述了任昉对萧鸾有失佐臣之职的谴责。 至于任昉于表中追述萧道成、萧颐对于萧鸾的慈爱、友谊,更旨在让萧鸾恪守为臣之道,以德报恩。 尤其表中所说的ldquo;且陵土未干,训誓在耳,家国 之事,一至于此rdquo;,鲜明的见出任昉对于萧鸾的讽谏之意。 该表的写作,寓有深意而又堂堂正正,使萧鸾为之无可奈何。 即使在萧鸾称帝之后,也不能更改任昉于表中所现出的憨直面目,可见任昉的机智。 任职义兴任昉在义兴(今无锡宜兴)郡当太守时,为民办了许多好事;他对义兴也很有感情,卸任后长期寓居今天的丁蜀镇。 梁武帝天监二年(公元503年),任昉以吏部郎中出任义兴太守,有一年遇到大灾荒,许多乡民外出逃荒,任昉便把自己的俸米烧成粥,施舍给贫困灾民,救活了2000多人。 由于灾年,老百姓生了小孩往往将其溺死,任昉严禁,保护和救活了一大批婴儿。 任昉还资助贫困学生读书。 当时,任昉在义兴得到一片公田,作为他的俸秩,每年达800余石,而任昉只取其五分之一,其余的用来救济贫苦乡民。 而他的妻子儿女则食粗粮。 任昉任满离开时,ldquo;舟中惟有绢七匹,米五石而已rdquo;。 义兴百姓赞其贤,都非常爱戴任昉,在临津建生祠太守庙祭祀。 任昉在义兴任职,公余之暇,喜欢到西氿之滨散步、垂钓,观赏山光水色,吟诗遣兴,任昉作《落日泛舟东溪》诗云:ldquo;黝黝桑柘繁,芃芃麻麦盛。 交柯溪易阴,反景澄余映。 吾生虽有待,乐天庶知命。 不学梁父吟,惟识沧浪泳。 田荒我有役,秩满余谢病rdquo;。 为了纪念任昉在义兴的德政,后人便在他经常垂钓的西氿之滨筑台,称之为ldquo;任公钓台rdquo;,为三、四丈高的土丘,丘上建有小亭。 登台极目四眺,水光山色,气象万千。 明代邑人沈学文《任公钓台》诗云:ldquo;烟水苍茫绕钓矶,西风台上景依稀。 空留遗迹人何在? 白鸟双飞带落晖rdquo;。 ldquo;任公钓台rdquo;列为全国十大钓台之一,是宜兴悠久历史文化的胜迹。 任昉酷爱义兴山水,在卸任以后,于画溪北岸建别墅,长期寓居,这便是今天丁蜀镇ldquo;任墅rdquo;村得名的由来。 任昉和隐居查林的到溉、到洽兄弟两人,极相友好,吟诗唱和,往来甚密。 他还在任墅和查林两村之间建了一座小桥,名ldquo;彦升桥rdquo;,大大方便了行人。 当时的写作有文、笔之分。 文即文章、诗赋,必须有情辞声韵;笔即公文,不需有韵,也不求文采,只需直叙,着眼于述事达意,便于实用。 凡表、奏、书、檄皆称笔,它也有一定的格式,多以四字一句,类似于近代的文牍。 擅长拟写公文者,时称手笔,任昉就是其中佼佼者,沈约以诗出名,故时称ldquo;沈诗任笔rdquo;。 他才思无穷,凡起草文书不加点窜,挥笔即成,当时王公大臣的表、奏多请他拟写,朝廷的制、诏也多出其手。 发布时间:2026-05-09 15:21:05 来源:国学在线 链接:https://www.13lc.com/nanbeizhao/24753.html